金融机构(Financial Institution)
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处事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,为金融体系的一部门,金融处事业(银行、证券、保险、信托、基金等行业)与此相应,金融中介机构也包罗银行、证券公司、保险公司、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打点公司等。 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,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政长举办周转的公司,并且他们的利钱相对也较银行为高,但较利便客户借贷,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举办证明。
金融机构,是指专门从事钱币信用勾当的中介组织。我国的金融机构,按职位和成果可分为四大类: 第一类,中央银行,即中国人民银行。 第二类,银行。包罗政策性银行、贸易银行,村镇银行。第三类,非银行金融机构。主要包罗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,都市信用相助社,证券公司(投资银行),财政公司等。 第四类,在境内创办的外资、侨资、中外合伙金融机构。以上各类金融机构彼此增补,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。
分类
凭据差异的尺度,金融机构可分别为差异的范例:
1、按职位和成果分为四大类:
第一类,中央银行,即中国人民银行。
第二类,银行。包罗政策性银行、贸易银行、村镇银行。
第三类,非银行金融机构。主要包罗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、都市信用相助社、证券公司(投资银行)、财政公司、第三方理财公司等。
第四类,在中国境内创办的外资、侨资、中外合伙金融机构。
2、凭据金融机构的打点职位,可分别为金融禁锢机构与接管禁锢的金融企业。譬喻,中国人民银行、银行业监视打点委员会、中国保险监视打点委员会、证券监视打点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度行使金融禁锢权力的机构,其他的所有银行、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需接管其监视和打点。
3、凭据是否可以或许接管公家存款,可分别为存款性金融机构与非存款性金融机构。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存款形式向公家举债而得到其资金来历,如贸易银行、储备贷款协会、相助储备银行和信用相助社等,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则不得接收公家的储备存款,如保险公司、信托金融机构、政策性银行以及种种证券公司、财政公司等。
4、凭据是否担负国度政策性融资任务,可分别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。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当局投资开办、凭据当局意图与打算从事金融勾当的机构。非政策性金融机构则不包袱国度的政策性融资任务。
5、凭据是否属于银行系统,可分别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;凭据出资的国别属性,又可分别为内资金融机构、外资金融机构和合伙金融机构;凭据所属的国度,还可分别为本国金融机构、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。
6、中国的分类。2010年,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了《金融机构编码类型》(以下简称《类型》),从宏观层面统一了中国金融机构分类尺度,首次明晰了中国金融机构涵盖范畴,界定了种种金融机构详细构成,类型了金融机构统计编码方法与要领。
该《类型》对金融机构的分类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