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级存款筹备金 二级存款筹备金制度
二级存款筹备金是由总行会合分行、直属支行的部门资金,举办统一调治和会合调控的资金,本外币二级存款筹备金按各行存款余额必然比例缴纳和调解。
二级存款筹备金概述
由专业银行要求提存的第二条理的存款筹备金,它是各专业银行为会合部门存款资金调度利用,对所属行、处按一般缴存款范畴,审定必然比例提存、上缴的资金,属于人民银行划定以外的存款筹备金。
我国银行的二级存款筹备金制度
1.二级存款筹备金首先用于担保全行付出。
2.二级存款筹备金的解缴和调解按月举办。
我国银行的二级存款筹备金的调治
1、为增强系统调控,总行会合的二级存款筹备金,1994年继承执行原比例,即按各项存款当年增加额上缴10%(少数民族地域分行按5%)。总行按照各行资产欠债项目统计表各项存款(各项存款包罗:家产企业存款、物资供销企业存款、三资企业存款、贸易企业存款、外贸企业存款、集团工商企业存款、单元按期存款、活期储备存款、按期储备存款、私营及个别工商存款、其他活期存款、委托存款)近年头增减额,按月举办调解,由总行于月后10日内主动向分行划收划付。
对各行上缴的二级存款筹备金,总行以联行利率为尺度,按季付出利钱。
2、为勉励各行将临时多余的资金上存,以确保全行信贷资金的统一调治,总行继承创办按期存款业务。总的原则是分行上存资金价值高于联行利率的资金价值。今朝按三个月、六个月、九个月和一年期把握,利率别离为月息8.925‰、9.15‰、9.375‰、和9.6‰。到期后,由总行一并还本付息。此后联行利率调解时,再相应调解按期存款利率。
总行会合的资金,主要用于全行保付出。